正確評估TIFA復談的成本與效益
于國欽
近日馬總統表示美牛不過關,美國人會認為台灣自由化是玩假的,又說美牛若不過關,台美TIFA無法復談,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中將會被邊緣化。
台灣自1990年以來,為加入世界貿組織(WTO)歷經數百場次經貿談判,舉凡關稅調降、市場開放等自由化的努力,早在WTO入會案經過千錘百鍊的檢驗,怎會是玩假的?台灣入會後的自由化也堪稱國際模範生,2009年工業產品實質關稅稅率已降至1.8%,比美國2.0%、歐盟2.7%、南韓3.5%還低,這些數據昭昭可證,台灣自由化怎會是玩假的?
台灣對美牛的憂慮確實存在,但豈能因美牛這個單一事件,全然抹煞台灣追求自由化的努力?這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在追求自由化的同時不會為了民眾而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在其回憶錄裡都承認,美國雖四處鼓吹自由貿易,但一年卻花三十億美元補貼蔗農,並限制花生進口,以保障三萬個花生農的生計。我們不會因為美國保護其農民就指責他們的自由化是玩假的,因為我們深知自由貿易的終極目的仍在於追求本國人民的最大利益。
至於馬總統最關切的台美TIFA復談一事,復談就代表台美能洽談FTA嗎?未必,台灣近十年屢屢在TIFA會議籲請洽談FTA,最後總是石沉大海,這次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再說,如今全球貿易環境歷經五十年的多邊貿易談判,全球工業國家關稅稅率已由二戰後的40%降至目前3%左右。而零對零方案、化學品一致性方案、資訊科技協定更已讓WTO成員出口資訊電子、營建設備、農機等數千項產品享有零關稅待遇,這說明沒簽FTA不必然就會被邊緣化,須視各國產業結構而定。
依WTO統計,如今美、歐進口總額裡免關稅比例高達51%,加拿大60%、日本82%,由於台灣出口多集中在電子資訊產品,如今逾六成產品出口至美、歐可享零關稅待遇,這些零關稅待遇來自WTO,不會因為沒簽FTA而受影響,因此也就沒有邊緣化的問題。
當然,各國基於保護自家產業對部份產品依然課徵較高的關稅,例如美國紡品的平均關稅仍達7.9%、成衣11.7%、運輸設備3.0%,歐盟的成衣平均關稅11.5%、紡品6.6%、漁產品10.5%,沒簽FTA必然會影響這些產品的出口。
在明白多邊貿易環境之後,再來評估FTA的談判策略,會比較客觀而不武斷,也比較能正確地估算出參與區域結盟的成本與利益,但願朝野都能理性因應,如此才能為台灣民眾求取最大的利益。
TIFA若復談,經部備妥4大協定
潘羿菁
立院明(12)日若能表決通過政院版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開放美牛進口,台美官方均預估,中斷5年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議(TIFA)會議半年內即可復談。問題是,台灣準備要談什麼?
對此,經濟部官員表示,已備妥四大議題,包括關務合作、電子商務、標準互相認定以及投資協定(BIA),為雙方洽談自貿協定(FTA)奠立基礎,並爭取美方支持台灣加入TPP。換言之,台美TIFA復談,將有機會取得台美FTA與TPP兩張門票。
官員表示,台美先前已為BIA,花了很長的時間與心血。早在民國40年代,雙方有達成「中美關於保證美國投資制度換文」,當年台灣仰賴美國經濟援助,美方則期望在台投資有保障,而我國經濟百廢待舉,須吸引美國重量級公司來台投資,例如奇異公司,所以才會有中美投資制度換文,不過這是單方面,僅保障美商在台投資。
因此,我國早在5年前,就一直期望可以洽簽雙邊的投資協定,讓台商在美國投資也納入保障。官員進一步說,美國是我國最大技術與最大外資來源地,一旦簽訂BIA,除可以促進美國對台投資,在國際也受到間接背書,我國投資環境受到肯定,另外,我方期望的BIA不單只有保障概念,也會放入投資自由化,爭取更多市場開放,形成完整的BIA。
另外,經濟部期望排除技術性貿易障礙,因此也規劃與美方洽簽關務合作協定以及標準互相認定,官員指出,透過推動貿易便捷化以及優質企業(AEO)相互認證,促使雙邊貿易量持續成長;而標準相互認定,則是有助於我國在各國間的貿易結盟中,取得產業技術標準指定的第一手資訊,也可以在新興產業標準制定,尋求與美方合作契機,目前規劃在機械與電子等輸美大宗產品,納入標準合作範圍。至於最單純的電子商務協定,同樣納入我方優先談判簽署協定,經濟部表示,美國為全球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領先者,如果台美進一步就電子商務協定進行合作,法規進一步透明化,以促進產業發展。
官員指出,2005年新加坡、紐西蘭、智利與汶萊共同提出TPP的概念,談判進度一直相當緩慢,不過自從美國加入並強勢主導,目前加拿大、墨西哥與日本,在外面排隊想進入,讓這個區域經貿整合日益壯大。官員說,現階段加入TPP採取共識決,其中,美方意見扮演關鍵地位,因此台美TIFA不復談,我方想要接觸TPP的機會也沒有,甚至未來會被美方「冷處理」,等同於加速被邊緣化,所以復談TIFA,才有機會與台美續搭FTA,同時取得TPP進入門票。
台美TIFA 話說從頭
台美TIFA自1995年首度召開至2007年,總計舉行6次會議。經濟部表示,2001年以前的TIFA議題,主要是爭取美方支持我國加入WTO;2004年升格為次長層級對談後,雙方針對個別關切議題討論,包括智財權、農業與藥品,TIFA儼然成為台美經貿官員最高層級對話平台。
台美TIFA會議構想,在1992年由美國貿易代表Carla
Hills訪台時主動提出,1994年雙方在華府簽署「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第一屆TIFA會議於1995年舉行。
經濟部表示,第一屆會議,雙方討論的內容全以我方爭取加入的國際組織相關議題為主,1997年、1998年進行第二、三屆的會議,即以我國加入WTO為主題,雙方也討論我國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的可能性。
第四屆台美TIFA會議至2004年才召開,對話層級也從「局長」升級為「次長」,雙方就稻米進口改採關稅配額制度,以及智財權保護、電信與藥品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自2006年起,由於區域經濟貿易整合主義興起,因此第五、六屆台美TIFA會議就台美在APEC的合作、雙邊投資協定以及我國加入GPA等議題進行討論。
2012-06-11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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