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聚焦ITA擴大談判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亞太經合會(APEC)年會將10月初將在印尼峇里島舉行,經濟部表示,今年對台灣最重要的議題在資訊協定(ITA)的擴大談判,若能順利納入APEC部長年會宣言,代表APEC會員國都有此共識,進一步促使12月召開的世貿組織(WTO)貿易部長會議,採取擴大ITA的談判行動。
部長級年會預訂在10月4日 、5日舉行,今年由經濟部長張家祝及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與會;經濟領袖會議則在10月7、8日登場,由前副總統蕭萬長代表出席。今年主辦國印尼將以「重獲動能的亞太區域,全球成長的引擎」為會議主題,涵蓋三大優先推動領域,包括實現茂物會議目標、達成公平的永續成長及促進區域連結性。
經濟部表示,對台灣有重大影響的議題,是ITA的擴大談判,這是美國率先呼籲,亦符合我國利益。
經濟部官員說,自去年起,我國與美、日、澳、加以及星就此舉行實質談判,目前我方規劃把資通訊產品擴大範圍,從上游材料到周邊生產設備也納入,包括光電用保護膜、太陽能電池零件薄膜與半導體用的研磨液等,因此整理起來,至少有100多項產品期望納入。
官員進一步說,ITA等同於是資訊產品的自貿協定(FTA),這也是為何過去台灣與主要國家之間沒有簽署FTA,但是對外貿易的衝擊影響不大的主要原因。以輸美產品為例,有高達66%為免關稅,其中一半以上均為資通訊產品,享有ITA零關稅,因此對台灣尤其重要。
由於WTO杜哈回合談判始終無法獲得重大進展,因此APEC會員體希望,如果先形成APEC共識,在WTO貿易部長會議時,比較容易進一步推動。
不過,據了解,印度退出參與ITA擴大談判,而大陸處在觀望階段,ITA擴大談判是否可以納入APEC宣言?經濟部現在也無法確定。
至於去年APEC海參崴領袖宣言當中,提到的環境商品與服務自由化(EGS),各個會員體確定會在2015年以前,針對綠能產品關稅降至零,而今年則進一步探討降稅的方式。
美再倡議 GRP延二年
呂雪彗
美國將在APEC峇里島年會中,再度倡議將良好法規實務(GRP)制度的執行,再延二年至2015年。未來兩年,我國要爭取進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PP),必須積極建立強有力的GRP制度,檢視自由化法規。
美國在APEC的倡議及主導議題愈來愈多,包括美國擬宣布捐贈100萬美元,作為APEC各會員國教育訓練費用,加強各國連結。
此外,美國擬再度提案倡議讓GRP(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制度延長二年至2015年,屆時再度檢視APEC各國執行情形。
官員表示,在6月時,美國曾主動肯定台灣朝建立GRP制度努力,但希望進一步就影響貿易的法規努力。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正積極準備,將針對這些議題提出政府回應。
官員說,透過GRP制度可以隨時檢視一國的勞動、金融、投資法規及市場是否開放,對他國企業進入市場時是否有障礙,GRP機制已成為國與國之間洽簽自貿協定(FTA),或進入TPP的經濟整合「強力膠」。透過GRP制度作為國與國之間的窗口,做為溝通管道,讓各國之間法規謀合,達到排除投資貿易障礙目的。
例如,美韓洽簽FTA時,美國也要求韓成立資通訊法規委員會,投資障礙排除委員會等,檢視各項法規制度有無進入障礙。台紐洽簽經合協議時,紐西蘭即對我國要求要有GRP制度的建立。
官員指出,台灣加入TPP或東協的區域廣泛經濟夥伴(RCEP),都必須達到深度貿易自由化水準。但我國機制比較薄弱,若要爭取加入區域整合,必須展現更大誠意,強化GRP制度,展現邁向貿易自由化的決心,法規應以去除貿易障礙或結構改革為目標。
行政院現已建立類似GRP制度,行政命令有七天預告期,各部會填報法規影響評估,至於各國成立法規中央統合機制,我則放在政院法規會,法規政策由政務委員審查。
小檔案-何謂GRP
良好法規實務(Good
Regulatory Practice,GRP)方案是在2011年APEC經濟領袖會議通過,由美國倡議,原本提案執行至今年1月,美國在這次APEC會議,將再度倡議延長二年至2015年。
美國倡議GRP制度,目的希望透過法規作業程序改善,促進法規優質化,建立各經濟體高品質法制環境,促使APEC各會員國,積極檢視法規合理化,降低不良法規對經濟的影響,降低貿易障礙,以提升區域內的貿易與投資,帶動企業發展,促進就業與經濟成長。
美國為避免直接干預他國內政,倡議GRP制度成為國與國之間相互的窗口,在彼此洽簽FTA或各種區域協定時,利用GRP機制檢視他國勞動條件、投資障礙,或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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