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公視型節目
廢掉公視
楊楚光/退休電視工作者
難產兩年多的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日前雖經文化部長龍應台第二度提出董事候選名單,但十五位候選人士,只有五位贏得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的通過,使董事會仍然無法順利運作。而公視董事會的改選,已是歹戲拖棚,成為朝野惡鬥相互杯葛的長期鬧劇,如此公視還有存在的義意嗎?
筆者以以一個長期的電視工作者,要呼應貴報日前短評中提及的觀點,是該考慮公視存廢的時候了。但我主張台灣現在的環境下,在廢掉公視後,應保留及獎勵公視優質型節目的繼續存在。
提起公共電視(廣播)、不能不提及英國BBC及日本的NHK,它們自始至現在都是表現傑出的公共媒體,但它們是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廣播電視草創時期由政府嚴謹立法、收取每個接收器材的執照費、專款專用、不必經由國會的宰割。以比民間媒體更多的經費、製作更精緻、更富有教育性、不受政治力介入的節目;而且當時頻道不多、當然有其存在的價值。如今,由於科技的進步、視訊及廣播頻道鋪天蓋地的充斥,想立法收取執照費已不可能,只能仰賴政府編列預算支助。但在經費需經國會通過的前提下、又逢台灣政治的惡鬥、想不受黨派的同意作分贓式的董事會安排已不可能。而且在政黨輪替時,執政黨一定會想方設法換掉原來公視的管理高層、酬庸甚至安排進用自己的助選功臣,並趁機掌控一個媒體。當初國民黨交出政權給民進黨時,就是如此;而在2008年政權重回國民黨手中時,馬英九的傳播大將,可能不把公視的掌控權拿回來?將來政權若再輪替,爭鬥丑劇很可能再續上演。
在歐洲已有國家的公視只保留工程播出部門,其節目內容部分則是由各傳播製播公司或工作室,向文化部下獨立的評審委員會提案競標,取得經費補助製作最優質的節目。而公視頻道只負責播出而已,如此不僅獎勵了傑出的製播人材及作品,使現代公視的存在與責任更單純化,也使政黨想控制公視媒體的誘因減小了。我們的文化部也可考慮廢掉現有的公視體制,用其經費輔導公視人走向自行製作的方向,以輔導文創事業為目標,激勵出比現有公視更傑出、更有國際視野的節目企畫案。韓國的電視文創能風靡各國,以台灣現有的開放和進步的環境,只要獲得充足的製作費用,台灣沒有不如韓國的道理。
龍應台部長上任之初在美國,拜訪了當地公共電視製播環境,發現台灣公視人事費用占比高出美國很多。換言之,台灣公視的預算用於發薪水的比例很高,而用於製播節目的預算較少,這是台灣朝野惡鬥爭取控制公視之外,又一個極為不正常的現象。現在如能及時廢除公視,保留政府給公視的預算給現有公視人及社會傑出的文創單位製播更好、更精緻、更有教育意義的「公視型節目」,交給純公視硬體播出,應是可行的方式。我們可以廢掉現有的公視型態,但卻可以為觀眾保留優質節目,並可消弭台灣的政黨惡鬥,達到真正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理想,何樂而不為?
2013-01-2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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