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數倍
容積價格漲翻天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容積一漲不回頭!包括台北市、新北市移轉容積買賣市場都飆破土地市價。據市場「大戶」透露,1999年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公告前,台北市容移行情大致是公告現值的20%,現在已飆到170%至200%,光是近五年就翻漲一倍,且「有行無市」,有錢也不見得就買得到!
在少數仲介、「容積蟑螂」予取予求、漫天開價下,目前台北市可作容積移轉用的道路用地,每坪動輒1、200萬元;新北市也達百萬之譜,2012年更曾出現每坪104萬元的道路用地新天價。同時,另一個主要容積移轉管道為迪化街古蹟,更已面臨「缺貨」。
究竟容積買賣行情,如何計價?市場人士指出,一般是參考土地公告現值,最少是20%.經這波房市大多頭後,目前台北市移轉容積價格已飆破公告現值170%、甚至達到200%,依公告現值達市價平均88%推估,容積行情多已「破表」,超越土地市價。
除了台北市,新北市目前以三重、新莊、五股最搶手,只要重劃區土地開發熱潮燒到哪兒、容積行情就漲到哪兒。目前最高出現在五股洲子洋重劃區,已喊到公告現值的195至210%;其次是三重,高達180至190%;新店排名第三,約140至160%。
猶如超級黑馬快速崛起房市的桃園,近半年由八德率先燒起漲風,由於可售道路用地和未徵收公設保留用地較缺貨,容積行情飆到公告現值的230至250%;至於南崁居次,約125至135%;其餘市鎮也要110至120%才買得到。
近年來台中市七期、桃園快速崛起,移轉容積價格也吹起漲風。最近台中市七期已成交到公告現值最高達135%,可能與5月1日起台中市將率先實施限縮容積獎勵政策有關,帶動建商最近搶容積、搶掛照風潮。
高雄近年來也由台北大建商領軍,引進容積獎勵申請的風潮,前金區容積行情已由公告現值的20%飆到30%。
建商認為,政府頻頻打著居住正義的旗幟,重手打房、打建商、打壽險,但惟獨這種坊間私下移轉交易的容積移轉,賣方透過仲介業和掮客轉手獲利後,不必繳交地價稅、土增稅、奢侈稅,「根本是居住正義下的居住不正義。」
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便表示,政府催生「容積銀行」,業界樂見其成,若未來由政府統一作莊,出售容積,將有助讓市場透明化。但他也建議,容積買賣的計算公式必須合理,以免推升房價。
新聞幕後-買賣容積
大咖才玩得起
「容積買賣只能現金交易、不能申請銀行貸款,所以市場『門檻』高、『玩咖』少;雖然獲利大概三、四成,但相對高於買賣預售屋利潤」這是容積買賣市場大戶的心聲。
多家建商齊歎,目前僅能遷就容積買賣的市場遊戲規則,因為政府推動「容積銀行」尚未擬定具體配套,恐怕未來還是愈買愈貴!
國內容積買賣向來是一個神秘又不透明的市場。自公布實施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等法源,建商為降低每建坪單位成本,愈來愈仰賴容移,以增加開發案的可售樓地板面積,以達獲利極大化。
至於容積買賣的管道,主要有二,一是迪化街、大稻埕的古蹟;二是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用地。由於銀行不予貸款、必須用現金交易,經營容積買賣市場的業者,資金必須雄厚,「門檻」相對較高,檯面上業者並不多。例如,寬頻房訊公司董事長游世一,就是坐擁容積的知名大戶玩咖之一;此外,最近房市爆紅、發燒的桃園,最大戶則是普羅不動產開發,興富發、寶佳、麗寶、中悅等A咖建商,大多是向普羅收購容積;另外有些經營古蹟改造、都更的辜姓、劉姓建築師等,也兼營容積買賣。
由於買賣容積獲利豐厚,食髓知味者紛紛前仆後繼加入炒作行列,甚至寬頻房訊還有徒子徒孫紛紛自立門戶,加入容積市場成為新大戶。
至於獲利空間?據悉有些業者早在1999年發布實施都市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前,陸續在市場上吃貨,台北市買進古蹟或道路用地的成本,大概只有公告現值的20%,新莊只有15%到18%,經歷10餘年,容積身價迄今至少大漲10倍!
一般而言,容積「大盤商」一進一出,轉手給需要容積的建商,估計獲利至少三至四成。某容積「大戶」坦言,近幾年該公司每一個月平均賣掉二億元容積,是景氣歹歹下少數「不敗」的高獲利行業。
最近台中也有仲介和投資客,改行當容積買賣業,今年初傳出,有人以公告現值100至103%的價格買進道路用地,不到一個月竟加價三成,以130至135%的價格轉手賣給建商,甚中不必繳半毛稅,看在台中建商眼中,自然不是滋味。
買賣容積暴利
財長:嚴查逃漏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個人出售古蹟或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率,具有權利交易性質,必須按取得對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未來將會要求國稅局針對容積移轉,加強查緝逃漏稅。
張盛和指出,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目前併入所得稅機制中課稅,有所得者應主動誠實申報;針對私人容積移轉獲利可觀,他將要求國稅局加強查核納稅人是否有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情況,同時也呼籲相關利害人可提出檢舉,檢舉獎金最高400萬元。
國稅局官員強調,逃漏所得稅若經人檢舉,凡在核課期間七年內案件,國稅局有公權力可依法補稅帶罰,呼籲納稅義務人切莫低估國稅局的查核能力。
財政部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依據「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取得的土地容積權益,可免繳所得稅,但是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將被認定為權利移轉,必須課徵所得稅。
至於報稅方式,按現行稅法規定,應以從第三人取得的對價,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或移轉容積權益而支付的費用,以其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併計其他所得項目,在每年五月申報個人綜所稅。
另外,企業、機關、團體或組織出售土地容積移轉權益,所取得的收入則屬於銷售勞務,依法也必須課徵營業稅。
容積訂價
將設公式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研商讓捐地換容積的管道落日,屆時建商想增加建物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但何時落日?營建署長葉世文昨(3/3)日表示,須待政府出售容積價格公式拍板後,才會明朗,目前持續和業者溝通中。
葉世文於農曆年前提出捐地換容積將設落日條款,消息傳出後,引起各界關注。他表示,現行建商要讓建物增加容積(移入容積)可循兩種管道,一是向民間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給地方政府以換取容積;另外也可直接向政府購買。
葉世文說,公共設施保留地理應由政府編預算徵收,由於政府沒錢,民眾在政府徵收遙遙無期下只好把地賣給業者,業者經常只以公告現值一、兩成買下,然後捐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外界批評其中有暴利,因此內政部才決定讓這項措施在一定期間後落日,未來業者要買這類容積(移入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由政府做莊,不會再那麼便宜。
葉世文表示,這消息農曆年前經報導後引來不少關切,建商擔心未來跟政府買容積會更貴,依內政部規劃,未來容積的訂價會有一套公式,這套公式目前在商議階段,有很多種算法,外界也有很多意見,必須等公式拍板後,才能確定何時讓「捐地換容積」落日。
葉世文表示,另外「獎勵容積設上限」一事也引起業者關切,鑑於監察院關切地方政府過度運用容積獎勵,內政部決定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將「一般地區」獎勵容積訂在20%(比法定容積多出20%),「都更地區」則訂在50%,但業界希望能調高些,未來上限會訂在什麼水準,也還需進一步協商。
官賣容積
捷運周邊先行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昨(3/3)日表示,近年所通過的捷運萬大線、淡海輕軌線等建設計畫皆已把建設所創造的增額容積納入建設財源,待週邊土地二、三年內完成變更後,即可出售容積獲得建設經費。黃萬翔表示,過去政府做建設很少想到把建設週邊土地一併納入規劃,易導致建設本身閒置;去年通過「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後,只有讓建設外部效益內部化的計畫才能優先獲中央政府支持。
這是公共建設籌資的一大改革,非但可降低政府財政壓力,也可讓建設外部效益為更多人享有,並且讓公共建設與週邊的發展不致脫節,同時還可杜絕蚊子館、蚊子路的出現。
黃萬翔表示,包括捷運萬大線、汐止民生線、三鶯線、淡海輕軌等交通建設都已納入「跨域加值的財務規劃」,也就是把因建設而衍生的都市計畫變更「增額容積」標售納入建設經費。
黃萬翔表示,雖然已有這麼多建設計畫,將增額容積計入建設財源,但目前這些建設的都市計畫變更都還在審議中,因此實務上增額容積還沒有出售紀錄,估計要待二、三年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才會陸續標售增額容積獲得收入。
雖然標售增額容積還得等一段時間,但黃萬翔表示,由於每個公共建設都設置一個基金,雖然「增額容積」標售收入要二、三年到位,但這段期間可透過基金進行資金調度,因此「增額容積」這項制度可說是已經開始運作了,至於未來增額容積的標售管理,則是透過虛擬的容積銀行進行。
2013-03-04工商時報
養容積等增值
三年賺一倍
王莫昀/台北報導
容積移轉增值潛力驚人!持有台北市大安區等精華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除每年賺政府公告現值12%至15%左右的調漲空間,容積本身還可增值,玩容積的大咖,三年就可賺得一倍以上的價差,獲利驚人!
蔡姓土地開發老手指出,以大安區公設保留地市價由前年公告現值150%,暴增至今年公告現值185%,加上政府年年調漲公告現值幅度計算,投資客三年前若持有二億元容積,今年出手所賺的價差高達一倍。以公設保留地的容積移轉淘金,獲利往往不遜於土地交易,去年便有一位原本在新竹鄉間種菜的老農夫,一直不知道父親留有遺產,直到土開業者找上門,要以每坪120萬元買其名下中山區的公設保留地,他才驚覺自己身價逾億。
「玩容積,不但要懂得操作眉角,還須資金雄厚!」黃姓土開業者說,容積交易不能向銀行貸款,還須有「實力」解決遭占用等疑難雜症,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但是跨過門檻後,只要眼光精準,獲利可是嚇嚇叫!市場大咖有土開業者、掮客、甚至地方民代,一個人一年做數十億生意不稀奇。
近期容積交易最熱絡的區域非五股莫屬,去年交易量占新北市總量八分之一左右,容積價從前年的120%飆漲至今年的180%至200%。
蔡姓土開老手說,玩容積有三種人,一是大尾、A咖,這種人有雄厚資金,透過容積增值與政府調升公告現值,兩頭賺,買了就放個兩、三年等增值,像是台北市政府目前只開放15米道路可以容移,但因15米道路可容移量日益減少,早就有投資人以公告現值15%至38%,低價買進8米、12米道路用地,等著未來開放移轉,容積售價一飛衝天,狠狠賺上一筆。小尾些的投資客,資金不足,先付訂50%,另找到買主,由真正買主付尾款,自己只賺價差。最後一種人,專門做掮客,賺佣金,但做容積掮客,要比仲介土地賺頭大。蔡姓土開老手指出,中永和容積行情約公告現值78%,一筆交易若是公告現值達一億,實價交易價僅7,800萬元,但佣金是以一億的1%至2%收,掮客完成交易,獲利高達二百萬元,但土地交易多只能以交易價1%抽佣,相形之下就遜色多多。
建商、地主帶頭反對
金雞母下蛋歸公
既得利益反彈
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設保留地容積漲價歸公新制,引發地主、土開業者與部分建商強烈反彈,近期積極開會,將成立自救會,計畫下月發動六、七千人上內政部與營建署抗議,媒體也發文抨擊容積公賣制,甚至引建商的話指此政策將「助漲房價」。這也是政府釋出「公辦容積移轉」政策後,既得利益者最大的反彈!
據瞭解,目前除桃園縣、台北市道路聯誼促進會等擬發動抗爭,北台灣許多公設保留地地主上周也齊聚北市開會,大規模串聯,發動全台相關地主與土開業者,近期上內政部與營建署抗議。地主自救會籌備成員小鄭(化名)指出,「我們要的不多,只希望政府維持容積買賣能符合市場自由機制!」
容積移轉商機主要集中在雙北市,一年超過三百億以上,吸引土開、地主與建商搶食這塊大餅。未來建案容積移轉主要來源之一的公設保留地,將改由政府做莊,其容積只能由政府買賣,令相關地主,或是專做容積生意的土開業者急跳腳,也有建商大反彈,在媒體上痛批容積官賣的政策。
與政府合作興建林口A7站合宜住宅的麗寶建設副總經理何昭宏表示,只要有良好配套,不反對政府以公設保留地等容積交易,籌措重大公共建設財源。惟他也不諱言,一些手中握有大筆容積,建照尚未下來的建商多少會忐忑不安,因為政策萬一未做好配套,時點切割不對,手中高價購得的容積,未來將面臨須捐給政府,再向政府買回的窘境。
建築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指出,公設保留地之所以會用容積移轉,是因為政府長年不徵收,容積移轉是要幫這些權益受損的地主解套,如果把容移的路封殺了,政府能徵收的公設保留地又有限,這對地主的權益以及都市發展,都將造成很大的傷害。
最令建商介意的是,新制規畫政府可「高價」出售容積,但要求建商把淨利通通倒給政府。于俊明說,依新制,建商向政府購買容積,如果興建
一坪 成本約四十萬元,移入容積增加樓層的售價是每坪一百萬元,那增建樓層獲得每坪六十萬元的淨利,要給政府,這樣誰要買容積?
法律漏洞
轉手獲利
免繳半毛稅
沈婉玉
國稅局官員說,目前較常見富人利用容積移轉來規避遺贈稅的避稅案例。因公設地贈與子女免贈與稅,曾有建商購買公設地後贈與給子女,子女再轉贈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獎勵。子女取得容積後,再與父親合建,最後取得上千萬元的售屋款。國稅局發現此種取巧移轉財產的方式,已依實質課稅原則來課稅。
都市建地稀少、寸土寸金,不少業者將腦筋動到提高「容積率」上,藉容積獎勵措施,收購道路用地、古蹟等取得容積權益,再轉手將容積移轉、高價賣給開發商,讓小巷道也可蓋出摩天大樓,讓建商賺更多。財政部表示,容積移轉,屬於「權利」買賣,要課所得稅,企業則有營業稅、營所稅問題。
目前政府有不少容積獎勵措施,是目前建商趨之若鶩的熱門「鍍金術」之一。建商先低價購買冷門地段的古蹟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政府後取得容積率,再將容積移轉到燙金地段的建案上使用,一來一往之間獲益可觀,但卻幾乎不用繳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移轉容積,並非真實的土地或房屋的買賣,屬權利的交易,必須就取得的對價申報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稅,沒有課徵土地增值稅、奢侈稅等問題。企業若因容積移轉取得代價,也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營業稅。
不過,依照「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捐出土地、取得容積權益的原始地主,賣出容積的獲利,可百分百減除成本費用,等於免所得稅。第二手之後的容積買賣,獲利才要課所得稅。
也就是說,業者先收購古蹟、公設保留地後,捐地給政府換取可移轉容積,再自建或出售容積給其他建商賺取的暴利,不必繳所得稅、土增稅和奢侈稅等,儼然形成暴利者逃漏稅的超級大黑洞。
「容積移轉,現在實際幾乎沒繳稅。」不動產業者指出,出售土地與房屋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地政事務所依規定要將出售不動產的資料通報國稅局,一漏報國稅局就查得到。但是,容積買賣又不用登記,除非是必須揭露重大訊息的上市公司,大家根本不會乖乖自己去申報繳稅。
學者痛批容積獎勵
公共財變私有財
建商暴利
蒼弘慈/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容積率問題,學者批評聲浪不斷,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則說,容積獎勵在台灣,已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容積為公共財,政府不能如印鈔票一般,隨便增加容積。
張金鶚指出,目前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確實有改革的必要,因為容積是公共財,涉及都市環境品質與公共設施承載能力,而政府就像印鈔票一樣,隨便獎勵容積,這樣只會造成通貨膨脹,後遺症將很大。
此外,張金鶚強調,現在政府用停車、開放空間等獎勵建商容積率,根本是慷他人之慨,就拿建商為獎勵容積而蓋公園,不同的地區應有不同的標準,且這些建商往往蓋的公園都是「假公園」,一年半後,公園就改成大樓,最後損失的還是民眾。
黃瑞茂指出,容積原本是針對一些公共利益有所助益而提供的獎勵,但事實上,許多容積都對公共利益沒有好處,導致容積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
黃瑞茂指出,容積獎勵成了一種「給定的」東西,好像還不能不給,沒給就不對,就是反商一樣,透過主管機關的營建署和地方政府「腦力激盪」,不斷衍生出不同的獎勵名目,其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出發,而是替都更案創造更多的利多。
黃瑞茂舉例說,可以直眺淡水河與觀音山的淡水小白宮,是文化部指認的「文化資產世界遺產潛力點」,但即將進行都市更新計畫公告淡水小白宮坡下的開發案,新北市政府卻同意建商以「沒有作為」為由,將基地預定地旁的公有地納入都更範圍,藉此獲取最大的容積獎勵,然而,容積獎勵後的二十七樓層高的建物,卻擋住了後方小白宮的景觀,他質疑,「這樣公有地配合都市更新,到底創造了怎樣的公共利益?」
他呼籲,容積獎勵應回歸都市計畫,且容積的給予需看公共價值,不應當做為處理地方勢力、利益分配的「無本」手段。
專家解讀市場機制
建商怕揭露成本
反對公辦移轉
陳芃、林金池/綜合報導
容積移轉未來將納為政府統管,引發正反不同意見。曾擔任過台北縣城鄉局長的新北市府參議李得全指出,地方政府也應建立一套容積移轉的機制,把移出、移入做一個總量管制,例如板橋區靠近捷運周邊,可以將容積移轉放寬上限;如果公共設施較缺乏之處,可以把容積移轉降到二至四成左右。他認為,政府應該將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完整的「供需市場」,建商、掮客害怕揭露成本,不想讓外界知道賺太多錢,因此抱持反對立場。李得全表示,容積移轉由建商或是掮客,以市價的二至四成,購買冷門段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捐贈,再將容積獎勵移轉到建案上使用。由於資訊不夠公開透明,到底買賣價是否合理,值得商榷。他表示,官賣容積可將容積率的「供需情形」公諸於世,就好像房地產賣賣實價登錄政策,將資訊公開透明化,不易被賣方漫天要價,一切回歸市場機制,才不會被中間人剝削,按理而言,這項政策應該可以獲得各方支持。
李得全強調,反對者希望資訊越不清楚越好,建商的成本不希望被外界揭露,掮客也不想被知道賺了多少差價,簡單來講,就是「不想讓人家知道賺太多錢」,猶如當初反對實價登錄政策一樣。舉例來說,台北市至九十八年為止,仍有904.9公頃未取得公設保留地。其中,道路和公園綠地二類有近87公頃。都發局試算,如果這87公頃全部以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將創造超過297公頃的樓地板面積,大約是八棟台北101的坪數。
北市都發局說,這類取得公設用地產生的容積不在原有都市計畫內,若不設定上限,導致過多人口移入,將影響生活品質;而不規定接收基地,移入的地點就很可能只集中在高房價地帶,以利建商利潤。
新北市城鄉局人員也指出,如果建商堅持私下買賣容積,維持所謂的「市場機制」,那低買高賣的容積,就應該交由全民共享,而不只是圖利的工具,這才合乎公平正義的原則。
2013-03-0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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